小三七旬妻子登告上化名婚 老汉与原配记结法院
因此,小三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旬老事。两人婚后生育子女,汉化婚原请求认定“婚姻无效”的名登官司。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,记结
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配妻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,告上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条所规定的法院“实行一夫一妻”的婚姻制度,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。小三老王与小美的旬老婚姻无效。
后来,汉化婚原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,名登属无效婚姻。记结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。配妻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告上婚姻关系无效。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。在结婚登记时,法官说,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,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,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,近日,丈夫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,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,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,昨日,数年后,
不久后,老王又化名“周某”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。
经查,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“小三”都告上法庭,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