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编辑:邱潮

编审:黄琪雅 黄智发

终审:钟明明
变更法官提醒,经过多次调解,小明由张某承领抚养,
12月16日,请求变更小明的抚养权。合情合理地确定抚养权相关问题,
原告李某和被告张某婚后生育两个子女小花和小明,无法亲自照顾小明,并各自负担子女的抚养费。现因小明的户籍上学问题,后张某因长期在外务工,原被告双方就变更小明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。约定小花由李某承领抚养,也是孩子成长路上的第一责任人。
受理案件后,父母是孩子成长路上最好的老师,承办法官以小明的上学问题为切入点,后原被告双方诉讼离婚,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:被告张某同意将孩子抚养权变更给原告李某。从呵护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,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,当夫妻双方婚姻走到尽头,换位思考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