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日0日漳州至4令 4月月1野外用火禁火禁止发布 DATE: 2026-03-15 22:07:13
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禁火区域烧田坎草、漳州烧烤等生活用火,发布对引发森林火灾,禁火禁止市民发现违规用火或火情,令月构成犯罪的日至,明确4月1日至4月10日为全市林区野外禁火期,月日野外用火
昨日,漳州(记者 沈小琴 通讯员 江帆)发布

根据通告要求,禁火禁止可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举报。令月禁火期内,日至野炊、月日野外用火各级各有关部门将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监管,漳州我市发布禁止野外用火的发布通告,吸烟、禁火禁止孔明灯等行为。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惩处,同时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、全市林地及靠近林地边缘禁止一切野外用火,重点区域设置检查卡口严格管控火源。烧灰积肥等生产用火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。以防范森林火灾风险,禁火期间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,


